選物販賣機應訂專法管理

發布日期: 2018年11月28日

選物販賣機保證取物價格限制790元,影響產業正向發展。對此,數位休閒魏理事長、TAMA協會蔡理事長、親子娛樂葉理事長、自動販賣機公會賴秘書長於今(11月28日)赴中興大樓與商業司、警政署、賦稅署相關單位代表召開協調會。

會議由立委林岱華主持,選物販賣機與禮品機已成為新型態的消費及經營模式,在會中要求商業司於二週內研議管理機制及訂定專法。專法內容提出公會作營業場所的第一層把關、是否提高業者進入的門檻及加強管理取締等。同時要求經濟部於十二月底前邀集相關單位、法人及業者,啟動產業輔導與人才培訓